在P2P网贷行业,网贷机构在放贷款的过程中收取一定利息是合理的, 但却不能太高,否则可能会涉及到高利贷,而高利贷是被互联网金融协会多次禁止的现象,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当然,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假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时,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那么,当部分网贷年利率为35%时,那么这种贷款是否属于高利率贷款呢?
其实,在P2P网贷行业,部分网贷的贷款利率经常无限接近高利贷,但却又不能按照高利贷去定义,因为只要当借贷双方约定的贷款年利率超过36%时,这笔贷款才会被称之为高利贷,反之,假如部分网络贷款年利率低于36%或为35%时,只能说明该笔网贷贷款利率有点偏高并且属于高利率贷款,但却并不能称为高利贷。
当然,当借贷双方的贷款年利率超过24%却低于36%时法律上是不支持、不保护的,因为约定贷款利率在24%-36%该区间属于自然债务区,假如按约定已支付要求返还时不予支持。而尚未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其实,对于部分网贷年利率为35%的现象,在部分网贷机构较为突出,因为该贷款利率属于自然债务区并且存在专门钻法律空子的可能性,除非借款人走法律流程维护权益,否则可能依然要承担这种高利率的贷款,毫无疑问,假如当借款人借了一笔1000元网贷,那么贷款年利率35%,意味着一年后借款者需要偿还本金与利息总共1350元,而且还包括其他的综合费用。
其次,高利率贷款与高利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贷款利率较高或者偏高,但却并不一定的高利贷,而后者者高利贷已经表明贷款年利率至少在36%以上,所以,高利率贷款与高利贷存在较大的差距。当然,对于部分网贷年利率为35%的现象,毫无疑问,这种这种贷款属于高利率贷款,因为借款利率有点偏高。
而对于借款人来说,面对P2P网贷行业错综复杂的行情需要提高警惕,因为部分网贷以低利率为噱头,从而吸引并招揽客户,假如借款人对部分网贷了解的不清楚,那么最后可能会接触到年利率为35%的网贷,这对于借款者是一件糟心的事情,并且还可能会遭遇变相砍头息现象,因为虽说互联网金融协会对网贷行业的问题与乱象进行了声明与禁止,而部分网贷却依然存在顶风作案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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