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一直是社会培养大学生的知识殿堂,由不良贷款引发的校园贷却时时笼罩着这里。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张某等11人提起公诉,严惩不法份子利用非法网贷给大学生带来的危害。近年类似的各地不少网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校园贷”已成变相高利贷,对校园管理和社会家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无抵押。一些针对高校的分期借贷平台,通过审查个人资料和家庭信息,掌握了有家庭条件好、超前消费习惯和自控能力差等特点的在校大学生资源。以这次深圳查处案件为例,非法网贷平台组织分工有出资、物色客户、签订合同、债务催收,专门开展无抵押高息借款业务,以一周为借款周期,利息高达15-30%,逾期每日收取500–1000元。
2、消费借款。”校园贷”的套路之深,对涉世不深的在校大学生而言,防不胜防。一些同学因沉迷网络游戏或赌博欠下债务,又借贷消费以致一两个月累计到十倍二十倍以上。更有甚者,一大学生因贷款1.3万元购买笔记本电脑,不到两年时间利滚利累积到100余万元。
3、套路操作。在”校园贷”初期宣传中常用”零首付”骗取信任,约定利息计入本金提前扣除或转账后立即返还,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收取高额逾期费、手续费续期,逾期后暴利威胁恐吓,迫使借款人借新还旧、转单平账方式不断加码以垒高债务,无力偿还时便向借款人家长追讨,实现非法获取暴利、骗取财物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找出发生非法校园贷的祸根来源,铲除非法校园贷的生存空间。构建打击非法网贷的组织机构,和构筑立体的监管体系,都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和信息平台,让一切网贷平台都被至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管下,真正的把非法校园贷连根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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